太原業(yè)臻新型建材山西管樁浮動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。
(1)擁擠效應。在打樁過程中,土被壓實,從而降低了土的孔院率。土在水平方向被壓實后,土被向上被動壓實或情變。土本的豎向應力相對減小,使土體在地面抬升時,樁身受到向上的摩擦力,使樁身浮起。此外,在飽和黏土中,打樁產生的超額靜孔隙水壓力也會導致樁體上浮。
(2)應力波相互作用。采用錘擊法打樁,落錘作用于被頂時,樁頂向下移動,樁身產生豎向應力波。此時,應力波通過樁的周圍土在樁周圍傳播,同時樁的周圍土也產生向上的壓力應力波,從而使相鄰的其他樁受到向上的力而移動.
(3)土回彈。根據設計要求,部分樁頂標高低于自然地面。例如,當框架橋基礎采用管柿加固時,樁頂標高低于自然地面。開挖后,樁頂因基座卸荷而發(fā)生反彈,被]頂浮起。
[處理措施]
當樁頂浮起時,太原PHC管樁廠家建議應立即重新擊打。如果重擊效果不明顯,可以在一段時間后重擊。重擊時應適當增加錘重或重壓值。
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技術規(guī)程要求樁頂標高允許偏差為+50.000mm,當采用負偏差控制樁頂標高時,雖然可以緩解樁的上浮現象,但上浮后神的承載力會受到很大影響。因此,不宜以負偏差控制樁的浮動。打樁完成后,應及時監(jiān)測被頂標高,發(fā)現樁頂浮起時應采取措施處理。
太原業(yè)臻新型建材在土方開挖前,應有行之有效的開挖方案并盡行論證。其開挖順序、放坡坡度、邊坡支護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。進行基坑開挖時,要根據打樁的分布密度來選擇不同的開挖機械,同時還要充分的結合局部人工開挖的方法。
一般說來管樁發(fā)生了傾斜總會與樁身偏位、斷樁等情況一起出現。斷樁情況,會對樁身承載力、完整性都發(fā)生較大的影響,對整個布局的全體受力及安全性損害大。
關于預應力管樁出現傾斜質量問題或事端,有必要采用有用的方法。
(1)補樁加固,即在檢測報廢的樁鄰近增加預應力管樁或鉆孔灌注樁以補足規(guī)劃上的承載力需求;
(2)壓密注漿,即通過在管芯中增加鋼筋籠后再寫入砂石混凝土進行補強;
(3)改動基礎底板方法。一般是將原規(guī)劃底板改為整板基礎,此種方法一般用于樁身偏位情況的處置;
(4)設置錨桿靜壓樁,關于可能會出現不均勻沉降變形的布局,規(guī)劃上也會在相應軸線設置錨桿靜壓樁進行調整處置。